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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曹兰英诉何强执行裁定书

(2010)涡执字第0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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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曹兰英,女,47岁,汉族,住涡阳县。被执行人:何强,男,36岁,住涡阳县。

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方理审判员:张会华审判员:姜峰

书记员:李晋红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