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徐州金淮海乳胶化工厂。被执行人:盛化云,男,45岁,住涡阳县城西。
终结申请人徐州金淮海乳胶化工厂与被执行人盛化云买卖纠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方理审判员:张会华审判员:张振领
书记员:高玲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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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徐州金淮海乳胶化工厂。被执行人:盛化云,男,45岁,住涡阳县城西。
终结申请人徐州金淮海乳胶化工厂与被执行人盛化云买卖纠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方理审判员:张会华审判员:张振领
书记员:高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