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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涡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刘正社会抚养费征收终结裁定书

(2008)涡执字第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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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09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涡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梁云超,主任。被执行人:刘正,男,39岁,汉族,住涡阳县。

终结申请人涡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刘正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方理审判员:张会华审判员:王淑芹

书记员:高玲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