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民事文书

民事 · 一审 · 2010

杨××与郑××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9)甬余商初字第2794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民事文书2010年文书一审程序承揽合同纠纷文书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杨××。被告:郑××。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与被告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10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958元,减半收取478元,由原告杨×× 负担。

审判员:高立群

书记员: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