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渊深路92号。法定代表人刘加隆,总经理。被执行人权智秦,男,1975年4月26陕西智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院(2010)碑执字第26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再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梅宏枝审判员:曹坤代理审判员:夏怀山
书记员:王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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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渊深路92号。法定代表人刘加隆,总经理。被执行人权智秦,男,1975年4月26陕西智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院(2010)碑执字第269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再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梅宏枝审判员:曹坤代理审判员:夏怀山
书记员:王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