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08)长民初字第228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三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二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刘小三执行员刘林选执行员杨霖
书记员:王西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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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2008)长民初字第228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三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二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刘小三执行员刘林选执行员杨霖
书记员:王西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