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崔玉玲,女,196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西安市第六人民医院职工。2002年10月25日因病去逝。委托代理人**,男,1961年6月28日出生,陕西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系原告之夫。委托代理人孙卫增,男,1969年5月31日出生,陕西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律事务部员工。被告西安城东客运站,住所地西安市长乐中路103号。法定代表人杜文艺,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许小平、杨征,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终结诉讼。诉讼费231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陆虹审判员:蒋茹代理审判员:苏国锋
书记员:王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