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 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1

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2019)辽0212破2-190号

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案由与程序
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
裁判日期
2021-03-15
地区
旅顺口区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申请人: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市场街**。法定代表人:王茂祥,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姚露,女,1981年9月17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现住大连市甘井子区。

本院经审查认为,2020年12月21日,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为保证破产程序依法顺利进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大连房屋(面积86.83平方米)的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张艳人民陪审员:吴晖人民陪审员:刘军显

书记员:乔雅迪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