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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2019)辽0212破2-130号

审理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案由与程序
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
裁判日期
2020-11-16
地区
旅顺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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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市场街**。法定代表人:王茂祥,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姚露,女,1981年9月17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现住大连市甘井子区。

本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受理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申请人大连澍景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大连房屋(面积85.89平方米),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张艳人民陪审员:吴晖人民陪审员:刘军显

书记员:乔雅迪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