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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2017)沪7101破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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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5月28日,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根据本院裁定认可的《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将破产财产分配完结,请求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终结上海迪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周华审判员:陈静审判员:刘晨法官助理:高建清

书记员:王亚萌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