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住所地福建省长汀县。代表人朱长生,该行行长。被执行人丘成林,男,1960年11月20日生,汉族,干部,住福建省长汀县。
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丘成林所有的房屋。现因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本院拍卖,竞买人需要过户,故需解除冻结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执行人丘成林所有的房屋的查封措施。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刘富荣审判员:李国平审判员:刘睿智
代书记员:王腾凤
引用法律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