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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尤汉桥与邓青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2014)鄂武汉阳执字第0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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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汉桥:

尤汉桥与邓青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尤汉桥依据本院2013年9月11日作出的相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53000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尤汉桥与被执行人邓青松就该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十天之内支付40000元,并已实际履行40000元,该案件执行结束。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