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锋莉。被执行人:李明。
拍卖被执行人李明所有的车号为鲁G的轿车一辆。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谭俊光
书记员:王志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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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锋莉。被执行人:李明。
拍卖被执行人李明所有的车号为鲁G的轿车一辆。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谭俊光
书记员:王志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