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春芳,农民。被执行人符运刚,农民。
冻结被执行人符运刚在农业银行的存款6070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执行员谢运东
书记员:祝遵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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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春芳,农民。被执行人符运刚,农民。
冻结被执行人符运刚在农业银行的存款6070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执行员谢运东
书记员:祝遵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