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巨翻身,汉族,男。被执行人杨党伟(又名杨党卫),汉族,男。
申请执行人巨翻身依据生效的(2009)兴民初字第0003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杨党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支付5000元的租赁费用。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义务,向我院申请撤销执行,不要求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09)兴民初字第0003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新党代理审判员:许剑代理审判员:徐林
书记员:王社教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