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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崔明强与任晓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3)佳执字第0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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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崔明强,男,汉族。被执行人任晓波,男,汉族。

终结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佳民初字第0017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张生发审判员:贺武生审判员:柴小荣

书记员:张宁勇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