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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任计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武执字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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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文书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任计通,男,1970年6月2日出生,汉族,武强县人。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支公司。诉讼代表人刘国锦,经理。

终结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宁审判员:郭坤奇代审判员:殷力

书记员:麻智楠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