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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孟建军与姜鹏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神法执字第00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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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买卖合同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孟建军,男,197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被执行人姜鹏,男,1969年3月4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

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2012)神民初字第0381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折小军审判员:李保利审判员:解增光

书记员:刘鑫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