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董小帅,农民。被执行人梁月霞,农民。
永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永民初字第0199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彭世玉审判员:段聚兵审判员:刘继德
书记员:王翠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董小帅,农民。被执行人梁月霞,农民。
永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永民初字第0199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彭世玉审判员:段聚兵审判员:刘继德
书记员:王翠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