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陕西天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长安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南侧。法定代表人李武军,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西安真情网吧,住,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世家商务** 诉讼代表人王谋,该网吧负责人。被执行人西安榕树歌城,住所地,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iv> 诉讼代表人常筱菊,该歌城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陕西天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真情网吧、西安榕树歌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西安真情网吧、西安榕树歌城拒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暂时无法查清被执行人具体财产情况,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次终结(2012)长执字第00712号案件。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向本院重新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民利审判员:魏华审判员:郑潇
书记员:刘新民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