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唐山荣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瓦房庄村南。法定代表人韩亚明,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周胜才。农民。被执行人刘春雨。农民。
申请人唐山荣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周胜才、刘春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3155号民事判决书,我院于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依法受理。本案执行中,申请人唐山荣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315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爱敏审判员:王荣禄审判员:宿建东
书记员:杨会建(兼)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