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范学祥被执行人六安市佳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就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张明审判员:郭向东审判员:段茂春
书记员:王祥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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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范学祥被执行人六安市佳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就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张明审判员:郭向东审判员:段茂春
书记员:王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