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为了保证案件公平、公正进行审理,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 · 管辖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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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为了保证案件公平、公正进行审理,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