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申请人:杨某,女,汉族,1977年1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开江县。
救助申请人杨某因与被执行人罗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开江民初字第1407号民事判决书。救助申请人杨某以家庭困难,急需救助为由,于2016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救助申请人杨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符合相关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给予杨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