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吕向东。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华翔竹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执行人:汪兴周。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华翔竹木有限公司、汪兴周银行存款人民币3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曹觉海
书记员:张静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吕向东。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华翔竹木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被执行人:汪兴周。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华翔竹木有限公司、汪兴周银行存款人民币3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曹觉海
书记员:张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