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志红,女,汉族。被执行人崔婷,女,汉族。被执行人张杰,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志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婷、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崔婷、张杰名下财产6.84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东宝审判员:孔希审判员:王建军
书记员:韩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人杨志红,女,汉族。被执行人崔婷,女,汉族。被执行人张杰,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志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婷、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崔婷、张杰名下财产6.84万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东宝审判员:孔希审判员:王建军
书记员:韩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