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师永胜,男,汉族。被执行人耿保民,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师永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保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耿保民名下财产600000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东宝审判员:孔希审判员:王建军
书记员:韩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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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师永胜,男,汉族。被执行人耿保民,男,汉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师永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保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耿保民名下财产600000元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东宝审判员:孔希审判员:王建军
书记员:韩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