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赵宝,男,汉族,农民,现住梨树县。被执行人赵库,男,汉族,农民,现住梨树县。被执行人赵金,男,汉族,农民,现住梨树县。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于向本院提出本次终结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次终结梨树县人民法院(2012)梨民二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李业平
书记员:王雪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