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党庆更,男,1957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被执行人马骏,男,1972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青岛市人。被执行人蔡兰英,女,1979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平度市人。
上列当事人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13)西民初字第191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莱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座落于莱西市雍景园X号X单元X楼X户土地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党庆更名下,现给付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高培峰审判员:宫良基审判员:任永谦
书记员:姜俊杰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