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宫某被执行人丛某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已向房管部门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案已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文登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文经民一初字第766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晓光审判员:侯德华审判员:张培文
书记员:于海洋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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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宫某被执行人丛某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已向房管部门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案已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文登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文经民一初字第766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晓光审判员:侯德华审判员:张培文
书记员:于海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