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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作信用与赵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3)山执字第00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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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借款合同纠纷文书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作信用社被执行人赵雷被执行人柳全会被执行人肖金才被执行人彭小军

冻结、扣划赵雷、柳全会及其配偶逯玉芬、肖金才、彭小军在银行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刘志文执行员赵菊梅执行员张军

书记员:苏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