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赵军成,男,住蓬莱市。被执行人:刘建运,男,住长岛县。
终结长岛县人民法院(2012)长商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锡文审判员:姚武审判员:吴忠辉
书记员:徐西存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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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赵军成,男,住蓬莱市。被执行人:刘建运,男,住长岛县。
终结长岛县人民法院(2012)长商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锡文审判员:姚武审判员:吴忠辉
书记员:徐西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