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侯某某,男。被执行人王某某,男。
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郭某某的银行存款20555元(贰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左成审判员:王西省
书记员:高庆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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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侯某某,男。被执行人王某某,男。
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郭某某的银行存款20555元(贰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左成审判员:王西省
书记员:高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