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男,1967年7月2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咸阳牧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对本院(2012)咸渭民执字第00228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王西省审判员:左诚
书记员:樊强利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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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男,1967年7月2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咸阳牧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对本院(2012)咸渭民执字第00228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雷秦川审判员:王西省审判员:左诚
书记员:樊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