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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1

朱某某与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1)周法执字第00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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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1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合同纠纷文书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男,汉族,农民。被执行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李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2011)周民初字第0086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审判员:侯建博

书记员:何有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