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法定代表人马力,董事长。被执行人刘戈建,男,56岁,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被执行人宋俊璘,男,53岁,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第二公证处(2006)京二执字第003号、004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执行证书规定,被执行人刘戈建、宋俊璘给付申请执行人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四百五十万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
自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即拥有王蕙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1001、1002、1003号房产的所有权。执行员罗胜利
书记员:牛洪涛
引用法律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