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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强制清算 · 2015

马建忠与梁燕(艳)强、闫占虎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清民初字第01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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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建忠,男,1962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清徐县马峪乡西梁泉村农民。被告梁燕(艳)强,男,1983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清徐县马峪乡西梁泉村农民。被告闫占虎,男,1989年5月3日出生,汉族,清徐县马峪乡西梁泉村农民。被告韩建峰,男,198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清徐县马峪乡西梁泉村农民。

本院认为,原告马建忠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出于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建忠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马建忠负担。

审判长:荣桂琴审判员:王进审判员:张艳芳

书记员:梁瑞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