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缪占红,女,汉族,1973年2月7日出生. 被申请人李晓东,男,汉族,1975年4月29日出生。
缪占红与李晓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环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07日作出(2013)环民初字第50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于2013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各项费用5071.9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因被执行人李晓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李晓东的存款帐户622848402058********。本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巨生银
书记员:白雪民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