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岗岗,男,1974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白忠峰,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农民。
本院认为,原告马岗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岗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马岗岗负担。
审判员:张伟
书记员:刘磊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强制清算与破产 · 强制清算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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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岗岗,男,1974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白忠峰,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农民。
本院认为,原告马岗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岗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马岗岗负担。
审判员:张伟
书记员:刘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