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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李春飞与张亚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神法执字第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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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李春飞,男,1955年03月2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人,农民。被执行人张亚平,男,197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大保当人,农民。

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3)神民初字第0147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崔建国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曹葆

书记员:王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