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吴卫清,男,198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工人,住安徽省芜湖县。被执行人安徽强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提取被执行人安徽强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中的17143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梅根生
书记员:刘山生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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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吴卫清,男,198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工人,住安徽省芜湖县。被执行人安徽强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提取被执行人安徽强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中的17143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梅根生
书记员:刘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