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继凯与被申请执行人王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恒文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王恒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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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继凯与被申请执行人王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恒文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王恒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