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路某甲,男,汉族,。法定代理人路某乙,男,汉族。被执行人洛某某,女,汉族。
终结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咸民终字第某某号民事调解书主文第二项即洛某某支付路某甲2011年度抚养费共计1200元内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贾建鹏代理审判员:王西江代理审判员:段蔚娟
书记员:陈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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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路某甲,男,汉族,。法定代理人路某乙,男,汉族。被执行人洛某某,女,汉族。
终结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咸民终字第某某号民事调解书主文第二项即洛某某支付路某甲2011年度抚养费共计1200元内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贾建鹏代理审判员:王西江代理审判员:段蔚娟
书记员:陈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